妹妹欢快地道:“我知道了哥,你现在工资不高,留着好给我娶嫂子吧。”
叶正阳苦涩地一笑,妹妹还以为顾彤没跟他分手呢。
妹妹见过顾彤一面,那还是两年前的事了。
如果他在两年前就离开青云镇,或许现在真的就和顾彤结婚了,然后与顾彤一起生活在魔都。
两人月薪好几万,过着居住靠租房,出行靠地铁的魔漂生活。
这种生活或许好多人会非常憧憬。
但为个人奋斗,还是为大多数人奋斗,结局是不同的。
在魔都打拼,顶多成为金领阶层,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住房,这已经是最大的满足了。
而如果他回到老家,去为大多数人奋斗,为跟自己出身一样的农民群众奋斗,即使生活差一点,他也觉得很开心,很快乐。
寒门出贵子,已经实属不易,成了贵子还能回来,更属不易,而他就要做这不易中的一分子。
有非常之人,才有非常之事,有非常之事,才有非常之功。
沈老师经常说这句话。
他不是非常之人,但要做非常之事。
志之所立,便是功之所在。
不管别人如何看他、说他,他都要如此坚持下去。
但他希望妹妹不要跟他走同样的路,如果妹妹将来能和他一样能考上名牌大学,也希望她留在大城市吧。
如此一想,他倒是有些理解顾彤的选择。
人都是自私的,如果自己做不到的事情,就不要强求别人。
想到这里,他非常释然了。
“拿着。哥的工资高着呢,一个月好几千块,别傻乎乎,现在不花哥的钱,以后哥真娶了嫂子,你就没机会花了。”
妹妹灿烂地笑了。
“那我拿着了,哥是最疼我的,即使哥娶了嫂子,也会疼我,给我钱花的是不是?”
叶正阳伸手刮了一下她的小鼻子,笑了笑说:“那可不一定,你哥到时怕回家跪搓板。”
妹妹快笑掉了下巴,说:“哥才不是喜欢跪搓板的人呢,哥有男子气概,谁敢让哥跪搓板啊?”
兄妹俩正说着笑,叶正阳的手机响了。